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0376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035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544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尊龙注册平台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18: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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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申请人持[依据(2023)粤0114执11839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茶园路11号之八10栋2704房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梁伟健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0376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登记03403472;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03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登记03403472;以广州昊银典当行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544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登记03129128。
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060659核准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0376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035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544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60376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30355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544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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