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从字第0113011720号《房地产权证》的遗失声明-尊龙注册平台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14: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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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从化市温泉镇明月山溪大道泮湖西路1号3幢1梯1401房的房屋的粤房地权证从字第011301172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2日
产权人(必填):沈逸蓉
声明人(必填):沈逸蓉
2024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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